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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级艺术硕士毕业安排
发布时间:2008年10月10日 点击数:

    2005级艺术硕士毕业安排
一、    时间安排:
1、    10月30日之前提交学位论文;
2、    11月1日――15日完成论文送审;
3、    11月15日――11月30日完成论文答辩;
4、    画展时间:11月20日;
5、    音乐会时间:11月30日之前完成;
6、    12月10日之前向校学位办提交全部材料;
二、    具体要求:(与培养方案一致)
1、    艺术硕士学位强调创作实践能力的培养和提高。
2、    美术专业学生在读期间应参加省、部级以上的展览或设计竞赛至少1次,其毕业作品为专业实践能力的专门展示,作品须具备较强的专业水平,展示作品数量不少于10幅,成绩按百分制记分。
3、    音乐专业学生在读期间,表演方向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举行两场不同曲目的个人专场音乐会,每场表演时间为60分钟以上,成绩以百分制记分;作曲方向要求提交两部以上作品,包括一部室内乐(约10分钟),一部管弦乐(约15-20分钟),须具备较强的专业水平,成绩按百分制记分。
4、    学位论文应是对毕业作品创作实践所进行的理论思考的全面阐释。字数要求不低于5000字。论文格式及体例见厦门大学有关规定。
三、    授予学位证书条件
通过所有课程考核,修满规定学分,达到毕业作品规定要求,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经厦门大学学位委员会讨论通过,即可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请2005级同学在导师的指导下,严格按上述时间要求完成。祝大家顺利获得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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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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