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教学单位:
根据《厦门大学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工作计划要点》精神,学校决定于本学期第11-13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暨校内本科教学评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内容
本次评估内容包括:导师制执行情况、教师备课情况、实践(含实验)教学安排情况、本科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工作情况和教学经费使用情况。
1.导师制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导师与学生见面交流次数,导师指导学生学业、指导学生科研训练等工作情况。
2.教师备课情况重点检查本学期教师上课教案和教材选用情况。
3.实践(含实验)教学检查内容包括实践(含实验)教学计划、实验大纲、课程及实验个数开出率、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实验室开放及效果、实验教学队伍、实验教材、实验课程考核、实验室工作记录、教学仪器工作情况、安全卫生等。
4.本科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工作情况重点检查2008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情况,检查内容包括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的选题、指导、答辩等各环节工作情况。
5.教学经费使用情况重点检查2007-2008年度教学经费使用情况。
二、评估安排
本次教学评估主要采取在学院自查基础上专家组听取汇报、实地检查、课堂听课、查阅教案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
1.学院自查:各学院结合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有目的有重点地对本单位的导师制执行情况、教师备课情况、实践(含实验)教学安排情况、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工作以及教学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查工作安排在本学期第11-12周(11月23-12月6日)。
各学院自评报告及有关材料于12月6日前交教务处,同时向本院教职工报告。
2.学校检查:学校组织专家听取学院自评工作汇报、审阅自评报告、举行师生座谈会、听课、抽查教案和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实地检查实验室。专家检查时间安排在本学期第13周(12月8日-12月12日)。
3.评估整改:各学院根据专家提出的评估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评估整改工作时间安排在本学期第14-16周(12月14日-12月31日)
4.评估总结:学校将召开教学工作会议,全面总结经验、提出今后加强本科教学工作的建设性意见。
开展校内自我评估工作是高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建立评估长效机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有效措施。本着“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原则,各学院在接到通知后,应成立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认真组织好本学期的校内教学评估工作。
厦门大学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