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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寒假期间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年01月14日 点击数:



    一、根据校历,本学期寒假从2009年1月18日(星期日)起至2月13日(星期五)止,2月16日(星期一)起正式上课。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各类学生报到注册时间为:
    1.2月13日为三至五年级本科生和研究生注册时间;
    2.2月14日为一、二年级本科生注册时间。
    二、全体同学均应自觉遵守学校的规定,如因事需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未办理请假手续者,下学期初学院将予以通报批评。
    三、寒假期间,从1月20日(星期二)起至2月11日(星期三)止,学院会安排老师值班, 2月12日(星期四)起全院干部职工正式上班。
    四、学生宿舍不得出租出借,不得留宿他人。寒假期间,留校同学特别是女生要集中住宿(本科生3人以上,硕士生2人),听从安排,同学之间要相互照应,注意安全,有困难和异动情况要及时与辅导员或学院值班老师或寒假留校负责同学(本科生:金珠、研究生:林果洪)联系。留校师生要遵守校规校纪,积极参加护楼护院等活动。
    五、离校同学要自觉遵守交通、治安等法规,不携带违禁品旅行,注意旅途安全。
    六、放假前,全体同学要做好宿舍、教室、画室、琴房等的内务整理、卫生清洁、安全隐患排除等工作,以崭新的面貌迎接新春到来。
    祝愿全体同学度过一个安全、祥和、愉快的春节和寒假!

                            澳门沙金官方网站团委
                            二○○九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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