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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筑波大学、北海道大学2013年校际交流项目选拔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08日 点击数:

各相关院系:

为推动我校国际化进程,鼓励更多学生出国交流学习,现我处将日本筑波大学、北海道大学选拔程序公布如下:

一、选拔条件
1. 申请人必须是在读本科二、三年级,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良好;部分项目接收硕士研究生,申请人必须征得导师和学院的同意.
2. 申请人必须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富有组织能力、领导能力、沟通能力和服务社会的责任意识,并能适应在新环境下的学习和生活。
3. 愿意到各交流学校相关专业插班学习,期满后返回本校继续完成学业。遵守交流院校的规定,不于交流院校学期结束前提早返回,否则对方学校将不发给成绩单。
4. 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自行支付往返旅费、学习期间生活费、保险和医疗保险费及其它杂费。
5. 于交流院校免交学费,但不论是免住宿费或自付住宿费,在我校学费必须正常缴纳,在我校住宿按公寓办要求办理退宿或正常缴纳住宿费。
6. 申请日本筑波大学交流需具备日语水平测试一级证书。

二、交流名额期限
1. 筑波大学4名,一学期或一学年,一学年优先。每个学院限推1名。
2. 北海道大学4名,一学期或一学年,一学年优先,每个学院限推1名。

三、选拔办法
1. 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到所在院系报名,各相关学院经过筛选并向国际处提交推荐名单,国际处不接受学生个人的直接报名申请。
2. 各学院请严格按照条件要求和名额限制进行推荐。
3. 各学院将推荐材料及名单送至学校国际处。国际处将负责审核申请资料,材料合格者将参加我处与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院组织的面试,并最终确定合适的人选。

三、申请人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 厦门大学学生出国出境交流项目申请表,并要本人签字;
2. 学生成绩单1份(须盖学院印章和注明专业成绩排名,并到教务处盖章);
3、学院回执表(学院填写,不用学生填)

四、截止时间
由于这两所交流院校截止时间比较紧迫,请学院务必11月19日下午5点前送递材料到学院办公室游老师处 A座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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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08


附件1:厦门大学学生出国出境交流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2:学院回执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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