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厦门大学教职员工聘用制度试行办法》、《厦门大学职员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规定,现就2013年度我校职员聘用工作安排如下:
一、聘用对象
1.续聘:聘用合同期限届满,考核合格,尚未达到晋升高一级职员条件者;
2.高聘:符合晋升高一级职员条件者。
二、聘用条件
详见《厦门大学职员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可从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下载)
三、任职年限
职员任职年限计算至2012年12月31日。
四、聘用组织
三、四级职员岗位由学校职员聘任委员会择优聘用,报教育部备案同意;五、六级职员岗位由学校职员聘任委员会择优聘用;七、八、九、十级等中初级职员岗位由各单位职员聘任领导小组审议聘用,并报校人事处审核备案。
五、聘用程序
聘用职员必须坚持“两公开,一监督”的原则,确保聘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具体聘用程序如下:
1.个人填报《厦门大学事业职员高聘申报表》,因党政职务晋升可高聘一级职员的填报《厦门大学事业职员套聘职级表》;
2.各单位职员聘用领导小组确定及推荐聘用人选
各单位职员聘用领导小组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以及考察个人表现的基础上,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议。
中初级职员由各单位职员聘用领导小组确定聘用人选,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后将确定的名单报送人事处审核备案。
高级职员由各单位职员聘用领导小组初定候选人名单,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后将符合高聘资格的职员名单报送人事处审核;学校职员聘任委员会审议确定高级职员聘用人选。
3.公告公示
审议确定的高级职员人选将由学校公示。学校职员聘任委员会将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原则问题进行核实,在必要时,对有关拟聘人选重新进行审议。
4.学校签发各级职员岗位聘用文件。
5.受聘职员签订合同。
六、材料报送及时限
1.材料报送
《厦门大学事业职员高聘申报表》、《厦门大学事业职员套聘职级表》--纸质办报送人事处
《厦门大学职员应聘各级职员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niandukaohe@xmu.edu.cn
2.报送期限:2013年1月18日
3.请各单位及时提交材料,以便我处进一步开展聘用工作。
附件1:厦门大学事业职员高聘申报表(中级).doc
附件2:厦门大学事业职员高聘申报表(高级).doc
附件3:厦门大学事业职员高聘申报表(高级5升4).doc
附件4:厦门大学事业职员套聘职级表.doc
附件5:厦门大学职员应聘各级职员汇总表.xls
附件6:厦门大学事业职员高聘申报表(初级).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