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现转发国际处关于厦门大学2013年秋季台港澳校际交流项目通知
通知链接http://ice.xmu.edu.cn/showannounce.aspx?news_id=784
各相关院系:
为加强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之间的人才培养及交流合作,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惠"的原则,厦门大学与台港澳28所高校签订了交换生协议。我校2013年秋季台港澳校际交流项目选拔工作已经展开,现将第二批项目的选拔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1. 申请人必须是在读本科二、三年级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良好;如有项目面向硕士研究生开放,申请人必须征得导师和学院的同意.
2. 申请人必须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富有组织能力、领导能力、沟通能力和服务社会的责任意识,并能适应在新环境下的学习和生活。
3. 愿意到各交流学校相关专业插班学习,期满后返回本校继续完成学业。遵守交流院校的规定,不于交流院校学期结束前提早返回,否则对方学校将不发给成绩单。
4. 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自行支付往返旅费、学习期间生活费(按照当地的消费水平每月大概1500-2500RMB之间)、保险和医疗保险费及其它杂费。
5. 于交流院校免交学费,但不论是免住宿费或自付住宿费,在我校学费必须正常缴纳,在我校住宿按公寓办要求办理退宿或正常缴纳住宿费。
二、选拔办法
1.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到所在院系报名,各相关学院经过筛选并向台港澳办提交推荐名单,学校台港澳办不接受学生个人的直接报名申请。
2.各学院必须严格按给定的名额推荐候选人,超出规定名额的,台港澳办将拒收材料。
3.各学院将推荐材料及名单送至学校台港澳办。台港澳办将负责审核申请资料,材料合格者将参加我处与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院组织的面试。
三、申请人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个人交流项目申请表1份;
2.学生成绩单1份(须盖学院印章和注明专业成绩排名);
3.相关英语水平能力的证明;
四、截止时间
第二批共10个项目,其中我院符合项目的有4项,即黑色粗体标示部分,请大家自行查看申请条件,不清楚的可来电咨询 0592-2188910 游老师。
本院学生递交材料截止到3月22日,因23、24日为周六周日,周一即3月25日我院必须筛选符合条件的学生后递交材料至学校国际处台港澳办,请大家尽早准备,逾期不受理,谢谢。
特别说明:
1.少部分交流院校未提供交换生项目详细信息,请学生登录交流院校网站查询课程设置等相关信息。
2.由于秋季学期项目特别多,预计一共会有28个项目分三个批次,因此按照学校要求,各学院务必按规定的时间完成推荐,逾期将不予受理。
3.第一批有部分学院的学生未报备学院及台港澳台办直接缺席面试,请在今后避免这种情况,以免浪费学院名额。
4.只要台港澳办通知学生面试通过,如学生再退出项目,则需由学生写书面退出申请,并由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再交到台港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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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18日
附件1:附件4:部分交流院校交换生项目详细信息(第二批).rar
附件2:附件2:厦门大学学生赴港澳台交流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3:附件1:台港澳2013秋季交流项目一览表(第二批).xls
附件4:厦门大学2013年秋季台港澳校际交流项目通知.doc